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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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尔勒镇位于扎赉特旗西北,镇所在地距旗所在地70公里,距乌兰浩特80公里。全镇总面积667平方公里。辖10个嘎查、29个自然屯。胡尔勒镇属浅山丘陵区,境内土质肥沃,水量充沛,交通方便,通讯迅捷。胡尔勒镇位于扎赉特旗西北,西接宝力根花苏木,北临阿拉达儿吐苏木,南连巴彦高勒镇,东隔绰尔河与巴达尔胡镇相望,镇所在地距旗所在地70公里,距乌兰浩特80公里。全镇总面积667平方公里,耕地148000亩,林地223000亩,草牧场600000亩。辖10个嘎查、29个自然屯、总人口14000人,其中蒙古族人口占98%。胡尔勒镇属浅山丘陵区,著名的苔莱花草原位于这里。境内土质肥沃,水量充沛,交通方便,通讯迅捷。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开发的潜力和优势:一是农副产品加工业,特别是绿色畜产品加工业;二是土地开发,全镇有5万亩适宜农业的土地有待开发;三是种植、养殖业;四是石灰石开采项目;五是建材生产项目。